愛迪達一直代表著一種特別的地位象征,運動用品的世界中。而這種象征有人稱之為「勝利的三條線」。自 1948 年創立至今,協助過無數的運動選手締造佳績,成績了不少的豐功偉業。因此,愛迪達也可以說是集合了眾人信賴及尊敬的最佳典範。愛迪達創辦人 Adi Dassler 自己不但是一位技術高超的制鞋家,同時也是一位喜好運動的運動家,夢想就是「為運動家們設計制作出最合適的運動鞋」。這個理念下, Adi Dassler 於 1920 年設計出第一雙運動鞋,由於他不時的研發,使他所設計的運動鞋獲得許多頂尖選手的喜愛,不只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大放異彩,並從此在運動場上立下金牌口碑。各界的肯定下, Adi Dassler 於 1948 年創立了愛迪達品牌,並將他多年來制鞋經驗中,得到利用鞋側三條線能使運動鞋更契合運動員腳型的發現融入設計的新鞋中,於是品牌第一雙有三條線造型的運動鞋便在 1949 年呈現在世人面前。從此,人們便不斷在運動場上見到「勝利的三條線」所創下的勝利畫面。特別是世界足壇上,愛迪達所受的支持度更是沒有任何一家運動用品廠商可以比較的尤其當愛迪達發表了第一雙釘鞋後,更是受到頂尖足球員的支持與喜愛,由 1974 年於西德所舉辦的世界杯足球賽中, 80% 以上的出場球員都選用了愛迪達的足球鞋便可得知當時愛迪達在世界足壇的威力。而在 1998 年的法國世界杯足球賽中,地主法國隊更是憑借足球鞋優越的性能,發揮了超水平的實力,擊敗群雄勇奪冠軍,法國足球明星 Zinedin Zidan 更榮獲 1998 年世界足球先生頭銜,再次證明「勝利的三條線」的權威保證一直延續至今。除了足球以外,籃球、田徑、網球、棒球、拳擊、遊泳以及最新潮的極限運動等運動項目亦占有一席之地。許多知名的頂尖運動選手都為的品質折服:籃球聖殿 NBA 眾球星中,曾經叱咤一時的賈霸、知名的 Antoin Walker 以及目前相當受矚目的最有潛力球員 Kobe Bryant 職業網壇中則有已退休的瑞典名將艾柏格、曾經傲視群雌獨霸後座的德國〝玉羅煞〞格拉芙,以及近年倔起的〝英國新希望〞 Tim Henman 與俄羅斯美少女 Anna Kournikova 以及剛剛網羅的小天後 Martina Hingi 棒球場上有奪得 1998 年美國職棒總冠軍的紐約洋基隊、拳擊場上則有本世紀最偉大的重量級拳擊手阿裏;田徑場上,口碑更是由 1930 年代的 Arthur Jonath 延伸到現在 Donovan Bailei Ato Boldon 與 Hail Gebrselassi 等人。今日,愛迪達依然秉持 Adi Dassler 完美制鞋的理念,不時的與世界級的頂尖運動家與教練交換心得與需求,經過一連串反覆的測試與考驗,發展出符合人體工學的各項產品,不但能協助各類專業運動家們提升運動表示、更能滿足一般市場消費者對高品質運動商品的需求。近年來,愛迪達不僅在設計上、功能上有新突破,代表性的三條線設計概念亦在流行趨勢中掀起另一股風潮,席卷時下的年輕新世代形成流行新風格,帶領全球運動商品邁向更多元化的遠景
愛迪達 superstar在1969年面世,馳騁運動界多年,愛迪達 superstar系列原本專為籃球運動而設,與生活時尚並無關系,但經過日後的不斷改良和發展,愛迪達 superstar系列已在各界大受歡迎,彰顯愛迪達在改良球鞋方面的品質。使得愛迪達 superstar憑借獨有的魅力在時裝舞臺、音樂世界、及街頭文化等範疇散發璀璨的藝術光芒,歷年來愛迪達 superstar早已超越一雙普通運動鞋所能及的――它不僅是運動革命與潮流文化結合的一個重要標記,同時已成為潮流生活中的一個概念。
愛迪達 superstar 跨越國界,與全球最尖端潮流的6家時尚名店合作,(包括英國Footpatrol、美國Union、Underfeated、德國Tate、日本Neighborhood及香港D-mop),用他們各自對愛迪達 superstar的獨特觀點設計出兼具當地與國際風尚的款型。
設計理念
愛迪達為研制愛迪達 superstar使用種種嶄新部件及精堪的手藝。鞋的後跟中央位置印上各種字款,而鞋跟外側更印有達斯勒的肖像,以此向這位愛迪達的創辦人致敬 過去十年,愛迪達 superstar是街頭潮流文化的著名品牌。愛迪達 superstar的品牌理念,是要精心處理每件產品的生產細節,這一點亦已成為其的品牌宗旨。愛迪達 superstar在潮流界備受認同,擁護者眾,許多世界級的名設計師亦喜愛愛迪達 superstar的產品。
二零零五年,愛迪達 superstar三十五周年,不但記載著一代經典運動鞋的蛻變過程,更為延續愛迪達 superstar傳奇立下新的標記。
adidas是當今世界著名的體育品牌之一,與Nike等品牌占據了全球體育用品消費的主要市場份額。從1920年創立以來(“ADIDAS”商標註冊於1948年),既有過成功的輝煌,也有過失敗的教訓。這些商戰中的起落,與其品牌的定位和發展策略有著密切的關系。審視adidas的發展歷史和品牌經營過程中的得與失,對於我國方興未艾的體育用品產業的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
從初創到世界體育用品一流品牌——
擴張性的品牌策略頻頻奏效
公司初創時,雖然還只是一個作坊式的小企業,但其眼光已瞄準了世界大市場。所以,在公司發展早期,就將產品技術創新作為開拓市場、提高品牌知名度的動力。“功能第一”,“給運動員最好的”是公司品牌發展的原則。的創始人不但是位田徑運動員和體育愛好者,也是位推崇工藝、品質和熱衷於創新的企業家和發明家,運動鞋制作工藝中的許多技術突破都是由他實現的,他先後共獲得700項的專利。同時,也是世界運動鞋制作領域的開先河者。1920年,就發明了世界上第一雙訓練用運動鞋,在他領導下的誕生了世界上第一雙冰鞋和膠鑄足球釘鞋。研制的旋入型釘鞋是個非常革命性的創新,人們甚至認為它為德國足球隊1954年獲得世界杯立下了汗馬功勞。
品牌揚名世界始於1936年在其本土德國柏林舉行的奧運會上。此屆奧運會前夕,找到極為希望奪冠的美國短跑運動員傑西·歐文斯,並向他保證釘鞋對其比賽肯定大有幫助,但當時被歐文斯拒絕了。於是又建議他可以在賽前訓練中試穿。結果,使用效果使歐文斯如獲至寶,並在正式比賽中使用了的釘鞋,結果他連奪四枚金牌震驚了世界。雖然歐文斯本身的實力是毋庸置疑的,但他畢竟在眾多跑鞋中選擇了跑鞋參賽。歐文斯的成績令觀眾席上的阿道夫·希特勒大為光火,由於全世界對納粹德國的一致痛恨,拍攝了歐文斯穿著跑鞋的奪冠照片在世界各國廣為流傳。在確立世界知名體育用品品牌之後,的品牌發展仍與技術革新保持著緊密的聯系。1956年墨爾本奧運會上,推出了一個附屬品牌———“墨爾本”,這個品牌用來命名新研制的改進型多釘扣型運動鞋。在那屆奧運會上,穿運動鞋的選手共獲得72枚金牌,從而使品牌知名度得到了更大的提高。
長子霍斯特·達斯勒具有營銷的稟賦,他率先將品牌在視覺上與運動員、運動隊、大型比賽以及相關體育活動聯系起來。在他的倡導下,成為第一個向優秀運動員免費贈送運動鞋的公司,第一家與運動隊簽訂長期提供球鞋、球襪合同的公司,使人們在許多世界級的比賽中看到優秀運動員們腳上穿著的產品。同時,積極贊助全球性的體育盛會。由於奧運會在人們心中的崇高地位,使之不僅為最優秀運動員提供大舞臺,也為各種項目所使用的運動鞋展現不同功能創造了最好機會。因此,奧運會被adidas確定為最理想的贊助對象。與可口可樂、Visa卡等其他贊助商不同,運動鞋作為一種商品能實質性地融入比賽。同時,與奧運選手和比賽的長期合作,使得以與奧林匹克運動建立了堅實的聯系,而其他與體育無關或間歇贊助奧運會的品牌要發展這種關系是十分困難的。
在公司發展過程中,采取的是金字塔型的品牌推廣模式,在三個層次產生影響。首先,該品牌吸引了許多想出成績的運動員,這不僅是出於他們對高性能運動裝備的需要,更在於的不斷革新,為選手們發揮高水平給予了技術上實質的支持。其次,品牌在那些登上重大比賽領獎臺的運動員身上頻頻出現,激發了更多潛在消費者———周末探險者和業余運動員的需要。在這個層次上,真正能滿足需求的產品和口碑傳播起了關鍵作用。第三,上述運動員的品牌偏好逐漸滲透到一般普通健身者群中,而這卻是一個最大的消費群體。通過這種品牌推廣方式,加之已具有的強大市場基礎,其品牌的影響力迅速延伸至與體育運動相關的各個層面。
adidas品牌通過技術上不斷創新,成功地借助奧運會和著名運動員廣告效應以及金字塔型的品牌推廣模式等品牌發展策略,到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已在體育用品市場具有無可匹敵的優勢,成為世界體育用品一流品牌。
鼎盛之後經營受挫——
原品牌策略
受到Nike的巨大挑戰
1978年創始人去世後,就失去了技術創新的主要動力。1985年霍斯勒·達斯勒的離世使adidas失去了一位具有品牌遠見的管理者。1989年之後的3年,公司先後賣給了法國商人伯納德·塔皮爾和法國的一家銀行財團,先後兩任新老板的接手並未給公司經營發展註入新的活力。而就在這個時期體育用品消費市場發生的變化,需要做出品牌策略上的相應轉變,而遺憾的是卻沒有。
進入上世紀80年代後,的金字塔品牌推廣模式開始失效。在美國這個全球最大的運動產品市場,金字塔底那部分消費者參加跑步健身的人數激增,Nike抓住時機,大獲成功。盡管adidas在跑步項目運動員中頗受青睞,穿adidas鞋子參加紐約馬拉松的選手從1970年的150人增加到1979年的4000人,一項70年代末的調查還顯示有一半以上的美國人曾穿過adidas鞋子。但事業的順利使其忽視了慢跑熱潮的興起和Nike的崛起。被成功者常見的想法束縛了———為什麼要在陌生的領域投資呢?此時的它認為:慢跑不是群體性或競技性運動項目,它和公司熟悉的市場不一樣———慢跑健身者不在金字塔模式的三個層次消費群體中。而對於屬於大眾健身的慢跑者群體,也無法與什麼隊伍、俱樂部或組織建立聯系。